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3月11日建议,将机动车污染防控纳入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环保主要指标,并采取“云检测”等可行措施加以落实。贾康当日向政协大会提交了《关于将机动车污染尽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提案》。
贾康说,近年来,我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和臭氧超标严重,对民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和挑战,清洁空气治理污染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。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《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》统计,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.32亿辆(其中汽油车占83.5%),汽车尾气成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,其排放的氮氧化物(NOX)和颗粒物(PM)超过90%,碳氢化合物(HC)和一氧化碳(CO)超过80%,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。
贾康说,目前一个很大的问题在于“针对机动车的污染防控并未明确纳入国家减排目标”。监测数据显示,2010至2015年全国总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27.4万吨,平均每年仅削减45.48万吨,而据环保部2014年公布的《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》统计,2013年仅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就为640.6万吨万吨(另有一氧化碳(CO)3439.7万吨、碳氢化合物(HC)431.2万吨、颗粒物(PM)59.4万吨),有效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。
但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》中,没有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(NOX)、颗粒物(PM)、碳氢化合物(HC)、一氧化碳(CO)纳入到总量减排目标中。“这极不利于空气污染治理。”贾康说。在提案中,贾康表示,调整产业结构、工业燃煤改天然气、发展电动车等政策措施虽然均为我国改善空气污染的长期发展战略,但投资建设周期长且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支持,见效是“慢变量”,而防控汽车尾气如发展和推广在山东等地局部实践的“云检测”等手段,有望取得较快成效。
贾康建议,为快速削减大气污染,建议将我国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(NOX)、颗粒物(PM)、碳氢化合物(HC)、一氧化碳(CO)明确纳入国家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中。与之匹配的“云检测”等可行手段,可依目标任务的要求积极布局和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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